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影响劳动合同吗?
公司搬迁影响劳动合同。因生产经营需要搬迁到其他地方的,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变更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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