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可以上市买卖的时间是: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单位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单位集资房再上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读者张先生反映:我是2007年购买的单位集资房,请问房子再上市有什么明文规定,我听说要满5年才能进行交易,是不是这样?
回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集资房屋再上市出售时,不需要满5年,但需要向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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