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讲,房地产抵押不一定需要业主亲自前往,但如果业主不亲自前往,则必须签订并出示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但实际上,这取决于银行是否同意。另外,委托他人总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关键的程序(比如签字)上,还是自己去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立的房地产抵押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八条下列不动产不得抵押:。所有权有争议的不动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4。依法公告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其他依法不能抵押的房地产。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设定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有担保债权余额的,可以再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经登记机关审查:。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2。申请抵押登记;
3。抵押合同;
4。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资料;
6。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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