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证明书由谁出具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二、监护人证明书怎么办理
有些时候,需要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这时候就需要用到监护人证明,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三、监护人证明是什么
监护属于民法范畴,根据地区的差异各国对监护一次的解释也有所不同。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1、如果被监护人还不到18岁,证明书上要有被监护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被监护人的生父生母的姓名以及是否健在等情况,同时要写明法定的监护人是谁,一般父母都健在的只要选择其中一人就可以了。
2、如果监护人是因为没有了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患有某些疾病需要被监护,监护证明书上要有被监护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生父生母的姓名及健康情况,如果被监护人已经结婚要写清楚配偶的情况,最后把监护人的法定监护人写上就可以了,这个法定的监护人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民法进行选择,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作为法定的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则是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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