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立即进行障碍鉴定。但是,工作上的障碍鉴定不是有关部门自主启动的,而是需要工作上的工人自主申请才能启动的,申请工作上的障碍鉴定的程序主要是提交申请书。工人在工伤稳定后,发现有残疾,影响劳动力的,可以向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提交申请书。第二,提交《工作认定决定书》、完整病历资料等资料。第三,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审查。材料齐全,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劳动力鉴定委员会从收到劳动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四,专家进行鉴定。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随机抽取3人,或5人与工作人员工作相关科目的专家组成专家进行鉴定。第五,发行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出来后,20天内将劳动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作人员和使用者,抄写社会保险经营机构。
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为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多少,需要确定伤残等级,这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怎样进行伤残鉴定呢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进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之后,即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是否治疗终结由具体治疗机构确定,当事人若对治疗终结的意见不一致,可以由法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伤残鉴定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当事人可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进行伤残鉴定的方式: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自行委托鉴定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中,这两种方式的法律效力不同:对于自行委托鉴定,对方当事人很可能对鉴定结果不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实践中,对“有证据足以反驳”把握的非常松,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同意重新鉴定。而对于法院委托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对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结果,要求重新鉴定的条件苛刻很多。但是,自行委托鉴定,可以在起诉时尽早确定起诉金额;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需要等鉴定结果出来后追加赔偿金额。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当事人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鉴定费用的支出情况,慎重选择鉴定方式。
进行伤残鉴定需携带的资料及程序:
一、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二、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三、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四、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五、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要求重新鉴定,另一种是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当事人当庭质询鉴定人,另一种是由当事人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当庭质询鉴定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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