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如下:
1、自行委托鉴定,对方当事人很可能对鉴定结果不服,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需要等鉴定结果出来后追加赔偿金额;
2、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要求重新鉴定的条件苛刻很多。
一、伤情鉴定的具体步骤如下:
1、确认鉴定机构,预约时间;
2、准备材料;
3、携带材料及相关当事人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配合鉴定人进行相应的真实检查;
5、缴费;
6、出具鉴定文书;
7、申请理赔。
二、伤残鉴定的时间如下:
1、伤残鉴定一般要康复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做,大部分都是伤后6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2、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伤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3、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4、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对于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需要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一、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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