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意义是会计处理,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是所有者权益的内部调整,公司资产负债不变。这样做可以降低股价,增加股票交易的活跃度,短期内有利于股票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面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的溢价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根据会计科目,公积金分为资本公积金科目。
目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
3、《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4、《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
5、《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8、《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9、《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书》(2015年12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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