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以上就是诉讼标的额与诉讼费用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实际额度大小而定,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交纳诉讼费,后期在司法判决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来承担诉讼费。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标准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官方费用就是为了能获得专利权,我国知识产权设定的必须交给我国的审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面有明确公示公告,明目繁多,由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将会出现各类不同的事宜,网站上一应俱全地向大众展现了官方费用的明细。但,对于某一个特殊的专利申请,绝大多数网站中的费用是不用的。专利包含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专利递交到授权前,发明必须递交的费用为三千四百五十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必须递交的费用为五百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授权后,发明必须递交二百五十五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必须递交二百零五元。因而,发明在授权前的官方费用是三千七百零五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七百零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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