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怀孕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应当按照法定流程开。一般情况下,只要孩子是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或者由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接生的,即使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了,也会出具出生证明,当事人只需要向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相应的证件,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出具出生证明,存在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询问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询问单亲妈妈开出生证明是否有额外的限制。
孩子出生证明丢失如何上户口
上户口的方式为:
1、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2、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3、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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