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合约已经签订,那么追加定金便不再被允许。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交易双方可以在契约内明确约定定金事宜,而这部分定金往往由买方负担。值得注意的是,定金协议自交付定金之日起方始生效。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j9ezb3tmx4801.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