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第三者的分手费,妻子一般是有权要回的。但有前提条件。即一般发生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第三者返还的权利的。如果丈夫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妻子对于这部分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返还。
丈夫给小三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民法典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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