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共有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共有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签了共有协议但没有进行房地产的产权变更登记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怎样确定房产中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确定房产中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时,需要根据约定来看,已经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或按份共有的就按照约定进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约定的就推定为按份共有。
《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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