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期才签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倘若用人单位在自实际聘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但未达到一年之期仍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既定的法律条款每月向该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酬待遇。
换言之,这份劳动合同不仅可以清晰地界定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清楚无误地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
通过书面形式来制定的劳动合同还能对诸如劳动合同期限、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场所、工资标准以及工作时间等关键性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离职需要提前几天
1.即时。
未确定书面期限之劳动协议者,即构成非固定期限劳动契约。
在此种情况下,劳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
2.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当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时,必须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由于某些原因,如疏忽或其他因素,部分用人单位可能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种做法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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