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法律上的平等不等于实质上的平等,由于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排斥,非婚生子女一直受到社会鄙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三)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四)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另外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一、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差别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所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区别仅在于他们的出生情况不同,常常只和一方生活,但他们的权利都是相同的。
全文8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