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遇转入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暂停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
3、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广州市户口簿;
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待遇凭证。
三、转入流程说明
单位或个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即可。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延伸阅读: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
1、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资料到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2、选择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如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则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4、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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