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4、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审核(限3个工作日)
5、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
6、文化和旅游厅窗口制作决定文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限2个工作日)
二、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三、广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交通指引
可乘南宁地铁1号、3号线至金湖广场站下车C2出口左转步行或骑共享单车沿金浦路至第三个十字路口后右转直行约208m即可到达;或乘公交211路、25路、706路车,在区工商局站下车沿怡宾路向前步行约284m即可到达;或乘604路车在市一埌东医院站下车,步行或骑共享单车往东方向行约300m,在十字路口右转约50m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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