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以下这些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因素,即:过错、行为不法、损害事实是否是侵权行为必要构成要件上。侵权行为“要件”应是所有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当缺少这一条件就不能构成侵权行为时,才能够称为“要件”,否则,就不能称为“要件”。当某一条件仅仅是构成某一类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所有侵权行为中的必要条件时,这样的条件也不应该作为侵权行为概念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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