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吕修全)6年前,荣先生在经区某花园小区买了一栋房子,一直没有在新房居住。半个月前,荣先生收拾房子准备入住,却发现家中停电了。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入户地线坏了,归物业管”。荣先生又找物业公司的电工帮忙,被告知“供电部门负责”。至今,荣先生家中依旧没有通电。
6年前,荣先生购置了这套房产,但一直没有居住。半个月前,荣先生搬到这里准备入住,就在用洗衣机洗衣服时,荣先生发现“洗衣机不转了”,在他确定为家中停电后,却发现左右邻居家中均没有停电。荣先生电话求助供电公司,其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告知荣先生:“入户的地线坏了,可能是断裂或短路了,可以找开发商或物业更换入户电线。”荣先生只好又找物业公司的电工帮忙,电工告诉荣先生“电表后电线损坏应找供电部门负责,物业电工不能随便拆换电箱”。
如此反复,至今已半月有余,荣先生家中依旧没有通上电。荣先生告诉记者,一年前供电公司统一更换电表箱时,他家就停过一次电。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修理好后,当时工作人员就预测“入户线路肯定有问题,早晚还得出问题”。
物业公司的电工师傅告诉记者,荣先生所住小区是七八年前开发的楼盘,开发商在3年前就把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了,但是并没有移交维修供电线路的资金和义务,所以物业公司“不负责维修电线”。物业电工师傅建议荣先生“自己找个电工修修得了,换根电线就完了”。荣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找过别的电工询问,因他家住7楼,楼层较高,电工给的报价达到了1000元,“我实在觉得憋屈,没住的房子要自己花钱换电线。”
记者咨询威海威扬律师事务所的达来律师,达来律师认为,“一般来说,业主个人即荣先生不应该承担入户电线的更换、维修费用。而供电公司、开发商和物业具体负责的维修范围在小区开发前的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该由谁负责维修、更换即由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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