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与增值税抵减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扣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在提供修理修配、销售货物或者销售不动产或者提供其他服务的时候,根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扣减买进货物或者服务时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种用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行为,就是增值税抵扣。能够进行抵扣的一定要有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和进项税额有关系。那么,目前税法中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二十六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指的是: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4、铁路运输费用计算的凭据
5、税收缴款的完税凭证
6、过桥过路费的同行发票只要企业合法取得上面几类发票,就可以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然后进行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抵减所适用的范围包括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增值税抵减是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允许企业的有些之初在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时候进行抵减。增值税抵扣和增值税抵减的区别首先,要进行增值税抵扣,先要有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根据举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与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然后根据这个计算应缴纳税金。而增值税抵减则要取得符合政策规定的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减;其次,增值税抵扣只相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抵减就不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再次,只要企业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据,那么就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增值税抵减就有严格的要求。比如税控专用设备,也只是在第一次购买的时候才能进行抵减,第二次就不能了。最后,增值税抵扣所计算的可抵扣税金应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增值税抵减所允许的税金,一般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本月未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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