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谁承担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其责任归属通常涉及多个方面。
1.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劳动者受伤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
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则需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时,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其法定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二、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责任
1.在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
在补缴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将共同承担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认定与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是确定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的重要环节。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过程中,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认定存在争议,举证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工作场所提供者,通常更容易获取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
2.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属于工伤,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还规定了在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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