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撤回申请的,应当由原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撤回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原登记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撤回申请,其中需要明确表示撤回申请的意思,但无需陈述撤回申请的理由。
在共同申请场合,应当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出具撤回申请请求书;在代理申请场合,应当由代理人向登记机构出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授权文书。
如果撤回申请的表示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视为申请没有撤回,登记机构仍然可以完成登记。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资料,双方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出租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全文4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