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怎么看
一般会在拆迁开始第一时间就能接到所谓拆迁方的评估报告。有的进行了实地测量,有的是按照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面积来为依据。其评估报告主要就是房屋的重置价,另外的搬迁费和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一般不在评估报告上出现。而是按照所谓的政策标准直接计算。有些不正规的评估报告就是一张纸,上面简单了描述了位置、名称、占地面积、房屋面积等基本事实,然后乘以他的补偿单价,就直接出来最后的数字了,没有评估师签字和评估公司的盖章。然后在轻描淡写的说一句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补的。
二、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法律救济
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在拆迁补偿中仅仅作为参考。如果拆迁当事人对评估报告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呢?还是对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呢?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可诉,主要是看其是否属于行政行为,且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诉范围。根据《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显然评估报告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若拆迁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就补偿安置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三、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审查
一旦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就有权对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既然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那么法院应将其作为证据进行审查,既要从程度上审查,又要对实体进行审查。
(一)从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评估报告。
(二)从评估报告的实质内容审查评估报告。
(三)从是否告知救济权审查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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