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能否仲裁?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配合协作,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的合同。
三、民法典对合同纠纷怎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对合同的条款发生争议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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