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合同编号右上角开头是自己设定的一个为便于出租方统计自己房屋出租的情况,自行确定的编号。该编号并不是合同的内容,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一般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作为承租人来讲,合同编号没有意义,对于出租人来讲便于统计和管理。
另外,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部分城市有实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在办理备案登记时,部分登记部门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编号,或者要求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具有编号,以便查询备案信息。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购房合同编号和贷款合同编号一样吗
两者是不一样的。购房合同一般是八位数,合同编码是条形码,是房地产交易中心扫描用的。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
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网是查不到的。贷款合同编号,一般在贷款合同右上角。如果贷款合同丢失,可以去发放该贷款的银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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