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海买房子有什么要求
关于上海购房的相关规定,我们特别为您整理并如下所示:
对于单身人士而言,将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者,方可具备购房资格:
首先,若自身名下已有住房,则暂时无法进行新的房地产购置;
其次,若个人名下未持有任何住房,但与父母共同拥有的住房数量尚未超出两处(精确至两位数),并且这些房子均为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购置的,那么此人仍可再购买一套住房。
而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则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当夫妇双方皆为上海市户籍居民时,夫妇二人于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与各自的父母共有的住房数量总共不超过两处(精确至两位数)的话,那么他们仍然有资格购买另外两处住房;
若其中任一方在此日期前与父母合资拥有三处以上的住房,或另一方在该日期前已经与父母合资拥有至少一处住房,那么他们则只具备购买一处住房的权利;
如果双方各自都在该日期前所拥有的住房数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四处(精确至两位数),那么他们目前就已经失去了继续购买新住房的资质。
第二种情况,假设夫妇中的一方具有上海市户籍,而另一方属于非沪籍居民,此时,夫妇二人购买首套住房的过程中,只需房产证上仅记载非沪籍居民一方的姓名即可,但需要保证其至少连续缴纳社保五年或缴纳个人所得税五年。
然而,在购买二次住房时,房产证必须同时出现沪籍及非沪籍居民两人的姓名,否则将会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在上海工作辞职了社保如何办
1、如果已经找到了下个用人单位,可以去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到新公司,具体可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
2、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停止缴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但是时间不宜过长;
3、没有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全额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n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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