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办理时的主要程序如下:
1、进行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等工作准备。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权土地属来源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4、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和权属调查。
5、5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审核结果换个的盖上印章。
6、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
7、确权后进行颁发权证书。
一、宅基地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
二、如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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