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一、法院都有几个部门
法院里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
二、法院和诉讼中心有什么区别?
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在我国法院设在县级以上行政区或特定区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则设在各级法院,分为审判法庭(审判场所)和业务庭(内设机构),在基层法院可以在辖区内划定若干区域设立派出法庭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以基层法院的名义行使审判权,以基层法院的名义出去法律文书。
三、乡镇法庭跟法院一样吗
乡镇法庭跟法院不一样。
乡镇法庭在法律上叫做派出法庭,是区县一级法院在某些经济发达纠纷较多的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部门。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1、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2、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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