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侵权纠纷中, 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不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首先,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即作为原告的患者的损害与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事实因果关系,这些事实可以通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的挂号、交费单据等证据证明。否则,如果患者在此医疗机构就诊而起诉其他医疗机构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主张。
其次,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受到了多大的伤害,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损害数额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些都是要由原告即患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
再次,在医疗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后,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否则,患者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
【 举 证 责 任 】 医 疗 侵 权 纠 纷 中 , 患 者 如 何 提 供 证 据 ?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院方的举证责任则是需要作出自己在实施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或者证据不足的,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因此,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院方则需要提供自己在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将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所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患者需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以及自己的损害与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事实因果关系。同时,患者需提供损害的证据,包括损害程度、产生的后果等,这些证据需由患者自己提供。如果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患者需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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