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在哪办理
将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
二、三明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受理条件
1、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申报户口登记
2、长期滞留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无户人员户口登记
3、婚嫁后原籍户口被注销且已在现居住地居住生活10年以上的无户口人员
4、户口待定考察人员落户
三、三明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法律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六十二条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县级公安机关凭民政部门提供的落户申报材料开展违法人员信息库联网比对、人像信息比对以及网上重复人口信息排查等工作,并在30日内反馈是否准予办理户口登记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准予办理反馈结果后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按规定加注信息标识:(一)《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落户申请表》;(二)发布在各类媒体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的寻亲公告(复印件);(三)采集入库比对DNA数据的反馈结果;(四)救助管理机构对申请落户人员进行救助的相关档案(复印件);(五)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通知书》。
全文5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