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立案标准:1.隐藏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2.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3.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4.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适用什么法律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查封扣押财罪侦查管辖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负责,而审判管辖由犯罪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一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二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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