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封和扣押的区别
查封和扣押的区别为:概念不同;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使用的前提条件不同;处理封存物品的方法不同等。查封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怎样推动执行机关执行查封和扣押的措施执行行政机关实施查封和扣押的方法:(一)法律、法规授权之外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二)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实施重复查封。(三)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四)行政机关应当自己或委托第三人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使用、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五)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六)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查看原文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了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的期限,根据具体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的期限有所不同。查封是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因此,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的期限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 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是指对财产实施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措施的时间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期限。有效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合理、有效执行,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机制。当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时,如果继续需要保全措施,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后可以予以延长。在保全措施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确保自身...查看原文
3查封扣押属于什么处罚
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而查封、扣押是其中的一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列举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其中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查封扣押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因此,查封扣押不属于行政处罚。...查看原文
4查封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然而,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与第三方约定,指定由第三方进行保管,导致被扣押财产的当事人承担了这笔费用,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答案是“行政机关”。...查看原文
5查封扣押实施流程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查封扣押的一般原则一、坚持贯彻宪法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二、注重与实体法相协调,同时突出民事强制执行的特点。三、平衡和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利益,既要实现债权又要保护生存权。四、切实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查看原文
6查封扣押的一般原则
一、坚持贯彻宪法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 二、注重与实体法相协调,同时突出民事强制执行的特点。 三、平衡和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利益,既要实现债权又要保护生存权。 四、切实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查看原文
7查封扣押由谁来实施
法定的行政机关来实施。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看原文
8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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