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补办他项权证的手续是什么?
1、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更名文件)到济南市房屋档案馆(房地产大厦四楼415房间)申请出具“房屋抵押证明”。
2、申请人持“房屋抵押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3、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报纸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
4、房改房、涉外产他项权证书遗失补发的,到济南市房管局二楼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5、对贷款已还清,他项权证遗失的,登报后直接到济南市房管局二楼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二、委托他人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三、房屋他项权证包括哪些内容?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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