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主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除主犯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主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发挥组织、规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处罚方法是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犯罪行进行处罚;2、关于从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采用了应当的说法,即只要是从犯,就必须作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判决。3、如果是被迫参与犯罪的人,是主犯还是从犯?法律如何惩罚他们?理论上,它被称为威胁从犯。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这类犯罪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由于涉及多个罪犯,因此,有必要对主犯进行处罚,然后根据其身份确定主犯的作用。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由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犯罪行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主犯从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和在某些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指首要分子组织、领异的犯罪集团在预谋犯罪的范围内所犯的全部罪行。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行为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但是在共同犯罪中较主犯所起的作用小。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某种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却为共同犯罪的实行和完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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