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工资,全部按本人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省直补贴80%发放,不影响升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2、一年(包括法定产假)哺乳假期的,工资支付,职务(职场)津贴.省直津贴停止支付。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计算工作年数。独生子女的父母不支付奖金。3、双胞胎以上的女职工,产后休息一年,产假以外的工资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4、哺乳时间:对于抚养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时间应给予2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为单胎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双胞胎以上者的哺乳时间,单胎哺乳时间相应倍增。哺乳时间和中途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支付工资。5、婴儿满1岁后,被诊断为体弱的儿童,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6、被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症状严重,每月可以请1~2天假。7、女教师产假正好是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的休假时间可以顺延。8、实施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9、男女双方晚婚晚育,男性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期。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全文9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