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
因此,法律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一、分居2年婚姻可以自动解除吗
分居2年婚姻不可以自动解除。只有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后可以申请离婚,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程序,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分居离婚条件如下: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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