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摆酒席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婚姻采取登记生效制度,举不举行结婚仪式、是否过门不是婚姻是否成立的标志。只要经过结婚登记的,一律受法律保护;没有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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