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刚刚入住不久就出了问题购房者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购房者自行负责。
一、楼板砸裂赔偿标准有哪些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购房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整改。如果拖延不决,开发商不但要承担必要的费用,还必须进行赔偿。
2.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是否已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要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评定。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新买的房子漏水可以退吗
新买的房子漏水不能退。可以要求卖方为房屋漏水提供维修服务。可以退房的标准如下:
1、只有当漏水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或健康时,才能退房;
2、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误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别人修复。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购买商品房之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各种的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不会承认的,还可以找小区的其他业主进行起诉,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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