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一方面要注重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另一方面要遵守行政强制法强制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的范围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否则,其行为会被确认违法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强拆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因行政机关违反正当程序,不依法公证或者制作证据清单,给被拆迁人履行举证责任造成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拆迁人已就损失金额提供证据初步证明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证明标准,或者通过推定等方式,依法作出对拆迁人不利的认定。在被诉行政行为确已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但拆迁双方又无法证明具体损失数额的情况下,法庭可以结合国家赔偿价值取向、举证目的、证明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并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依法对损失金额予以认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房屋被强拆应及时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系,可以自行通过录像、录音来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自己下一步维权收集、保存好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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