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一、终本案件多长时间恢复执行
终本案件6个月之内恢复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二、公司终本案件是否终结?
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三、保全到期债权的执行方法有哪些
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对于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取财务或价款。
其通过法院的保全可以使第三人停止向被告人支付款项,从而使原告实现权利多了一种可能性;
但是诉讼保全并没有改变保全的到期债权的性质,审理案件结束转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裁定保全的仍然是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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