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总建筑面积计算
这是商品房销售中最常用的计算方式,由于其包含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所以引起的争议也最多,如果选择这种结算方式,一定要把握好分摊面积的问题。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这种计算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回避了分摊面积问题,即分摊面积与您购买的房产无直接关联,但其单价将会提高,因为无论按何种方式结算,同一套房产的总价应该是相同的。
这种计算方式其实对于项目开发规模较大、需分期开发的开发商来说,也是比较有益的,因为后期尚未开工或尚未竣工、但需参加分摊的公建和商品房,有可能会出现设计调整的情况,其分摊计算将难以把握得很准,而合同中又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即可退房,这样因面积误差而退房的可能性加大了,如果按此方式结算,会降低退房的可能性。
3、按套(单位)计算
用这种方式结算,在合同中只有总价,没有单价,而且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这种计价方式不进行面积差异结算,即今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否有差异,双方均不再结算。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集团购买,因为根据《分摊暂行规定》,“商品房如按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这样,在计算分摊面积时比较方便。
当然,如果个人确实看好了某套房子,而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信誉又比较好,同时个人决定无论面积是否发生差异、差异有多大均不退房,那么,个人也可以选择这种计价方式,一旦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个人还可以额外省下一笔钱,个人省钱的概率是50%。
4、按使用面积结算
按这种计价方式计算,对于比较在乎面积差异的购房者来说,应该是最省心的,因为连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都与买房人无关了,只是这样计价,单价会更高。
同时最主要的问题是,目前测绘部门对房屋进行测量时,最终一般只提供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三组数字,而不会提供使用面积的数字,这样买房人在入住验收时,将缺乏客观的面积衡量依据,如果单独委托测绘部门测量,又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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