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索赔是否需要理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索赔。这是一种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丧葬津贴:指上一年度六个月统筹区域内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2。家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因公死亡的职工支付给有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停职留薪期满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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