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保障房将被收回
1、保障房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房的;擅自改变保障房使用功能的。
2、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二、保障房可以出租吗
不可以,保障性住房的服务对象是当地的困难人群,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房子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如果将保障性住房进行出租就变成了盈利性质了。商品房的购买人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处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权,不能处分,经适房是不完全产权,5年内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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