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但有条件,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返还业主;()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账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1、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处?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网友提问:我家住顶楼,去年屋角开始出现渗漏。这几天降雨不断,漏的地方越来越大,我听人说可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修复屋顶漏雨,这是真的吗?许先生说:我家的房子是几十年的老楼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果有,要怎样申请?都有哪些流程?如果没有这笔基金,又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流程:
(1)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信息科上报房源信息。上报信息的前提是房屋维修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已足额交存专户储存或负担人在基金不足时同意补交的方可申请使用。
(2)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提交如下材料:《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资金使用及分摊书面确认明细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工程报告、《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3)受理上述文件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安排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维修范围和受益户室。
(4)上报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经会议研究,出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登记证明》。
(5)出具《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附施工图);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存档,随后第三方审价机构出具决算报告。
(6)提交《拨付工程款申请书》,打印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划拨凭证,经办人签字,管理中心视工程进度拨付维修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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