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以不动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生效后合同才会有有效。所以以不动产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动产抵押合同不生效。
一、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
1、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动产抵押权的生效《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3、浮动抵押权的生效《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一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什么时设立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
三、房屋抵押生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的生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抵押合同,因为合同是进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根本,如果没有合法的合同,则抵押无效;2、双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部门依照当事人意思表示进行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登记是必要的要件,只有登记后才能设立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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