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
一、男方放弃探视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男方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女方不执行担保书怎么办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因此,如果诉讼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执行人予以协助执行。
三、有抚养权可以断绝对方的探视权吗
有抚养权不可以断绝对方的探视权,具体如下:
1、依据规定,离婚后抚养权归一方的,另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和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所以抚养方是不能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的;
2、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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