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协议解除,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的总和。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一、养女是否能和亲儿子结婚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近亲结婚,这个近亲包括自然血亲的近亲,也包括拟制血亲的近亲。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因此,养父与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相当于直系血亲,不能结婚。
二、怎么解除亲属关系
直系自然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不能人为断绝,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且此种终止是相对终止,即身份关系仍不消灭,只消灭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收养关系被解除之后,也会因此产生一系列的后果,就包括养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消灭,与亲生父母之间关系的恢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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