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是否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
时间:2023-06-26 19:55:02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丈夫欠债是否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会对妻子的账户采取强制扣划;

2、如果妻子能证明该债务,是以对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强制扣划,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异议。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间财产约定协议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为:

1、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民法婚内如何避免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婚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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