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项目建设类窗口,详细地址:黔中大道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公交乘车路线:4路、705路公交车,在贵安综合保税区站下车。
二、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1条、17条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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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1条、17条: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四、办理地点
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项目建设类窗口,详细地址:黔中大道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公交乘车路线:4路、705路公交车,在贵安综合保税区站下车。
五、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六、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书面申请(应注明申请理由、设置时间、地点、规格、形式、色彩、数量)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申请人
《贵州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第四章登记审批第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
广告经营许可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工商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3
管理部门的意见?
原件1份,加盖公章。
综合执法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4
营业执照?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行政审批局
《贵州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第四章登记审批第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
5
广告设计稿及效果图、地形位置图、设置位置和现状照片?
发布1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必须标明批准文号、设置者,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应注明尺寸、色彩,原件1份。
申请人
《贵州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置户外广告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形式、规格和期限设置,不得擅自改变。发布1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必须标明批准文号、设置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牌语、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6
广告设置场地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申请人
《贵州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第四章登记审批第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四)场地使用协议;
7
广告合同及图文资料?
原件1份,加盖公章。
申请人
第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三)广告合同及图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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