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邯郸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
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邯郸市城市管理局制发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设置形式(结构)制作材料
设置地点
设置部位()屋顶()墙面()地面()其它
广告内容
广告性质()店招()公益()商业()公商兼营
设置规格(米)长宽面积数量
设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初审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协调处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带班局长审查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市城管局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填表须知
一、此表由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城管支队一份、审批协调处存档一份)。
二、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应安全、牢固、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三、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广告内容如有违反《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由发布单位负责。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位置、数量、规格设置广告,设置完成后立刻安装画面,施工期限天,逾期审批手续自行作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今后不再审批。
五、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应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管理,保安全的原则,做好维护管理的工作,过期、残旧、破损、不安全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更换或拆除。
六、如遇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按相关规定拆除,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动。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
请
人
情
况单位名称
(盖章)申请日期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申
请
设
置
事
项广告内容设施类型
规格
数量
广告性质经营性()公益性()广告主自设()
设置地点
设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需提交的有关
材料1、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核准书)1份;()
3、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房协议等证明1份;()
4、户外广告设计彩色效果图1份(注明规格);()
5、户外广告设置位置的现状照片1张;()
6、屋顶广告、高炮广告及招牌外挑距离60mm的构架支撑类设施还须提供构架结构图;()
7、申请设置氢气等易燃气拱门、气球广告的还需提供制作单位资质证明;()
8、受业主委托办理申请的广告公司还需提供业主的合法委托书;()
9、户外广告设置涉及规划、绿化、市政等有关部门管理范围的,还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置的书面材料;涉及产权的,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书面材料(或拍卖协议)。()
现场
勘察
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批准人: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单位)承诺:
1.本人(单位)所申请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严格按照所批准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格、内容、色彩和数量规范设置,如有不符,在接到整改通知书3日内整改到位,逾期将无条件予以拆除。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的制作符合建筑设计标准,确保安装施工质量,设置期间,保证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的安全、整洁、完好,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如因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2.本人(单位)应及时修复或拆除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设置霓虹灯及其它灯光设施的,须保证支架设置牢固,设施完好,夜间正常亮灯,无缺字漏字,如有破损将及时修复。对审批到期或未办理相关延期手续的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及设置期间不能正常运作的灯光设施,由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本人(单位)保证所设置的户外广告(含招招店牌)已经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设置期间,如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4.设置期间,如遇城市建设改造或市容街景整治需要时,本人(单位)愿意自行无条件服从拆除。
承诺人(单位):制作单位:
单位代表:负责人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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