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责任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一、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异地可以审证吗
特种作业操作证异地可以审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到了复审时间该去安监局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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